这家拟科创板企业线亿投资哈新区一不小心房地产增值8亿元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将审议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的上市首发申请。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康为民、康立新兄妹俩。
该公司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6、2017、2018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9亿元、1.82亿元、2.0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684万元、4020万元、7264万元。
实控人借拟上市公司钱投资哈尔滨新区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期内,该公司关联企业飞天科技、以及实际控制人康为民曾向公司借款形成大额资金占用,2016年末和2017年末资金拆借余额分别为2.53亿元和2.66亿元,直到2018年9月30日,公司关联方巨额资金占用问题才彻底解决,而解决的方式则是康为民主要通过转让公司股权及收购永鑫科技股权来解决资金占用。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资本市场非常忌讳的行为,因为在中国证券史上,这是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主要方式。新光光电的巨额资金占用问题也引发上交所创业板上市委的高度关注,对此问题也进行了多次问询。
新光光电在回复中称,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主要原因系为了支持当地产业发展,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申报稿对资金占用行为是这样解释的:为支持国家级“哈尔滨新区”核心承载区——松北区的产业发展,2010 年经由黑 8-1-9 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各级政府协调,公司受邀参与产业集群建设。根据政府招商引资的统一安排,要求项目建设主体应在松北区登记注册,由于公司注册地不在该区,为尽快开展项目建设,2010 年 4 月康为民等股东在松北区新注册成立了飞天科技。 2010年4 月20日,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飞天科技签订了《哈尔滨江北科技创新城创新园入驻协议书》,由飞天科技负责在项目用地上开展投资建设,总投资约 6 亿元。2010 年 7 月 6 日,飞天科技“光产业技术及其研发中心”项目完成备案。飞天科技及康为民因飞天科技“光产业技术及其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曾向发行人借款形成大额资金占用。
2017 年7 月28 日,飞天科技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设立永鑫科技。以2017 年6 月30 日为分立基准日,永鑫科技总资产为1.11亿元,净资产为500 万元。飞天科技分立时,永鑫科技承接了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房产、土地、设备等资产,其余与公司经营发展无关的资产仍归属于飞天科技所有。分立完成后,飞天科技主要资产为房产、土地,主营业务为自有房产租赁,
2018年9月,新光光电收购永鑫科技,永鑫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永鑫科技在2018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仅为388.81万元,但新光光电收购该公司全部股权的支出对价为1.89亿元。申报稿解释称,永鑫科技股权评估增值较大,主要系其所拥有的房产、土地增值幅度较大所致。
这也说明,仅靠分立出去的永鑫科技,康为民等人就获得1.8亿元房地产增值收益。这还不算分立后的飞天科技拥有的大量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此外,申报稿还显示,飞天科技在分立前,曾得到不属于负债的政府补助5818.70 万元。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分立后的飞天科技总资产为3.80亿元、净资产为-3653万元;2018年度,飞天科技营业收入为241.54 万元,净利润为-2337万元。
从账面看,分立后的飞天科技是个赔本公司。但按照分立时拥有1.11亿元总资产的永鑫科技股权估值1.89亿元测算,分立后的飞天科技股权总估值应该为6.47亿元左右。因为分立后的飞天科技拥有的房地产更多,增值也更多。
按此测算,康为民等人通过设立飞天科技,通过参与哈尔滨江北科技创新城创新园建设,获得的房地产增值收益高达8.27亿元,再加上政府补助5818万元,总得获益高达8.8亿元左右。
不过,新光光电招股书却特意表示,“飞天科技作为项目投资主体,主要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并实施光电产业相关项目;由于飞天科技建设的房产主要用于科研办公,属于项目投资行为,不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无需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对于康为民来讲,相比于每年只有几千万盈利的新光光电,怎么变现飞天科技的房地产也许更为紧迫。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