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人民法院关于灯塔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89处(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灯塔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89处。坐落及建筑面积分别是:泓景茗城一期车库44个。分别是11号楼北1、2、3、4、5、6、11、13、14、15库,南8、9库。12号楼北1、2、3、8、9、10、11、12库,南1、4、8、9库。14号楼北2、13、14、17库,南1、3、5、13、14库。15号楼北10库,南3、4、6、7、10库。16号楼北8库,南1、4、5、8库。泓景茗城一期仓房5个。分别是14号楼北3仓。15号楼北9仓。16号楼北3、6、7仓。泓景茗城二期33号楼1单元602室,82.90平方米。泓景茗城二期34号楼1单元:202室,84.45平方米。302室,84.45平方米。402室,84.45平方米。501室,85.58平方米。502室,84.45平方米。601室,85.58平方米。602室,84.45平方米。泓景茗城二期34号楼2单元:302室,85.58平方米。402室,85.58平方米。泓景茗城二期车库30个。分别是:27号楼序号为:11、13、14、15、16、17、18。28号楼序号为:1、2、3、4。29号楼序号为:7、8、9、10、11、12。30号楼序号为:1、3、4、6、7、8、9、10、11、12、13、14、15。
二、上述车库、仓房、房屋均未办理房屋登记,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需竞买人到当地不动产机关咨询。
三、上述车库中,部分车库目前已出租,分别为:27号楼序号为11、13、14、15、16、17、18。28号楼序号为1、2。29号楼序号为9、11、12。30号楼序号为3、7、10、11、12、15。11号楼序号为南8库。12号楼序号为北3库、北8库、北9库、北11库、南1库、南4库。14号楼序号为北2库、北3仓、北13库、北14库、北17库、南5库。15号楼序号为南3库、南7库。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03月16日起至2022年04月14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金法官)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1.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标的物为房产,则其未结清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标的物非房产,则成交确定后买受人在运输标的物途中产生的运输搬运油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是否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未过户所产生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四、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五、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灯塔市支行,账号:888,行号: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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