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东至长大铁路,南至兆麟西路以南,西至沈大高速公路,北至小小线
辽宁省级示范经济开发区;承接沈阳产业、科技、人才转移的桥头堡和示范区;灯塔市经济新引擎和增长极;灯塔市宜业宜游的绿色园区。主要职能:日化产业集群;铝合金加工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业集群。二、
2020-2035年)从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空气、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等六方面综合分析,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规划区域资源环境条件基本能够支撑规划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基本合理,环境基础设施规模、布局基本合理。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方案总体合理可行。三、公众
本公示发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查阅《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或者联系建设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链接: 提取码: 1yer
范围本次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为灯塔市
范围,征求对象包括规划影响区域内个人和团体。五、建设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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