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灯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灯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作,强化公开力度,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规范信息的采集,并制订保密审查和发布制度。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基本将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优化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流程,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把握本单位政务公开要点,加强对政务信息的梳理,确保了各项信息的真实、准确。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虽工信局自身不拥有信息公开平台,但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造升级,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检查及时更新机构简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表。五是有序推进监督保障工作。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目标,明确各专业人员工作职责,加大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安全、有效开展。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头部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视度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意识不足,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2024年,工信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积极处置回应重要舆情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要点情况。按照国家、省、辽阳市以及《灯塔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要点任务分解表,积极开展要点落实工作,主动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使群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的查询相关信息。
(三)认真组织政务公开宣传活动。为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信局开展了以“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突破三年行动”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围绕“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突破三年行动”政务公开日主题,在活动现场,摆设宣传标语,并设立咨询台。活动中发放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宣传手册50余份,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向来访群众宣传了本部门的基本职能和一些工作的办理程序,详细解答了居民关心的难点及热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评价反馈,切实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主题活动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本部门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及服务标准,在时间上向后延伸,在空间上向基层拓展,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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